在古代,有纹身的习俗吗?有何依据?
我们都知道《水浒传》里的人物,浪子燕青、花和尚鲁智深、九纹龙史进、双尾蝎解宝、短命二郎阮小五、病关索杨雄、花项虎龚旺,以及一丈青扈三娘这八个人,如果再算上像宋江、武松在脸上刺字的,文身就有二十六人之多。
在古代,江浙地区吴、越一带已经有了雕镂皮肤、断发文身的习俗,是成人礼的标志,剂肌肤,馋皮革,被创流血,至难也,然越为之以求荣也。商周到秦汉时期,黥刑就是在犯人的脸上刺字,基本上都是犯罪者的符号。汉武帝时还曾专门设立一个机构,五代时的后周太祖郭威成了文身的典型。
到了宋代,皇帝曾有明确规定,赵姓皇室亲属不许文身,否则等同家法伺候。然而到了宋徽宗之后,对文身的欣赏,开始时尚起来了;受前朝的熏染、居然成立了个叫做锦体社的文身俱乐部,只要不是像林冲在被发配沧州时脸上刺字、武松要做头陀才能让头发垂下来遮住脸上的罪犯标记那样。
古人的文身,是人们的精神图腾,把崇拜的图腾文在身上,希望神灵能够保佑自己、消除灾难,代表了避害、警示、信仰、美观、标记等,已经有了三千多年,也叫刺青。时至今日,追根溯源应是先民信鬼神,对某些活动、对有害动物或想象中的怪物之恐惧的文身,成了代表美丽、神秘、性感和魄力的个性张扬的自我表现。
参考资料
《说文解字》《淮南子》等